-
2010-01-14
不然怎么会在夜里寂寞到无法入睡 - [风吟]
真丢人。
可是真的想结婚了。
一个人太累。
我真老了? -
下周他终于要过来了。
21号的票。22日下午便可到达。可以一同过圣诞,一同过元旦,一同去到新的一年里。
还记得在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便希望男朋友有一天能到我的家乡来,去我熟识的地方走一走。也是奇怪,自从谈恋爱至今,基本上都是相隔千里的缘分。倒是一直在考验人。
这次倒好了。明明白白看到了车票,看见他满心期待地要过来。
就觉得感动。就觉得感激。好像一颗心,悬悬停停又有了归宿。 -
又刚从兰州飞回来。
在飞机上目睹了非常壮丽的落日。但现在的电脑毕竟没有以前那台方便,于是照片导出成问题。得买读卡器。走的前几个小时还在因为一点小事冷战和争吵。
走的时候还是依依不舍红了眼眶。
有时候我以为我的爱已经开始麻木了,但是又有些新的细小的事情让我觉得我们还是那么好。
默契在互相埋怨的时候消失,又在牵挂的时候出现。专程去吃了兰州的糖葫芦。好吃,仅次于北京的。
还有一堆手机链。
想起到兰州的那天晚上,我捧着花和他坐在回城的的士上,抬头看见车窗外的月亮,那么圆,那么亮。 -
2009-09-07
THANKS
新生里有个人长得像柯。有时看见他会有一丝恍惚。
但想到哥哥,才会觉得多么感激上天让我和他在一起。 -
傍晚在论坛间游荡。想起山水就去看看,换了新站。
又无端想起他,把ID查出来,看见他的自我描述是“专一可以说是我的代名词”。笑。
还是会受影响。也许面对故人,即使不爱了,我仍然永远无法做到无动于衷。或许是爱过的不甘心。
即使没有交集,仍然会在他生日那天往那个烂熟于心的手机号发“生日快乐”。
只是想弄明白。只是理智告诉我我现在爱的是另一个人。
不会回头,但是仍旧想弄清楚。这种不甘像火星,随时可能熊熊燃烧起来。也就是不甘了。
游戏里的诗都说: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只是日子过得太寂寞。而已。
还是要出行啊,走到新的地方,见着爱人,心沉淀下来,不彷徨。 -
2009-06-05
The Promise - [七道轮回]

-
你相信吗,在某个清晨,突然就起了去兰州的心。去网上搜了半天的特价机票,打定主意要在之后两个星期的周末偷偷地溜过去。
这是一个让人欢欣雀跃的主意。我曾经有两次做过这样孩子气的事情。一次是在初恋时,那时还是个完完全全的小孩子,因为盲目的爱,想要把一切都交与他。在长长的雄楚大街上找寻了一个多小时,才从另一条路里寻到了那个小小的简陋校门,充满期待地跑进去,找到他——那痞子气让我着迷,让我伤透心。还有一次,说来好笑,临时订好机票去挽留一段岌岌可危的恋情。在临出门的前几天才得知他要去另一个城市出差。满心的期待落了空,我只好暗自嗤笑自己,变了行程,去相邻的苏州匆忙开始我第一次独自旅行。
如今我又是这样了。在心里描摹了很多次见到你的场景。顶着火红的太阳,着一身红裙,站在你的工地门口给你打电话。笑吟吟地等你迎出来,看你吃惊到欣喜的样子,再给我一个热烈的拥抱。那些细节毫发毕现,清晰无比地出现在我心里。每想一次,都忍不住嘴角上扬。
等我过来,同你说话。 -
飞机即将起飞的瞬间,我转头从舷窗外看到灯火通明的机场大厅,猛然间从心底用上一阵难以掩饰的不舍。一想到此一别山穷水远,又不知何时才能有机会故地重游,我才突然发现这些天来对武汉脏乱的怨忿都化成了深深的眷恋。早些时候给哥哥的信里,提到武汉的不好,说我思念的只是自己记忆中的武汉。而此刻才明白,无论它的变化有多大,它依旧是我笑过痛过的那个城市,是我带着不自觉的爱意生活了四年,又用深切的思念浸染了三年的地方。
又吃了热干面,见到了群光亚贸,走过了长江大桥,渡了轮渡去了江汉路。这所有的一切其实都太过熟悉自然,像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像长在了皮肤纹理,从没有与之分离。也许对它的抱怨,只是源自对它的失望,那种期望所爱的人和事变得更好的失望。
——太爱了,因此不想它有瑕疵为不熟悉它的人所见,想着它好。尤记得早晨打车经过武大之时,校门从车窗外一掠而过。我的目光跟随它远去,心里忽然冒出的那份情感,其实与此时无异。都要在离别的时刻,才似乎突然醒悟一样,积攒的情感冲击到心里,震荡。
我确信我是这样爱着这个四季分明,不够干净,城建糟糕甚至不甚熟悉的城市,如同我的故乡。
也许是因为在这里我才真正成长起来,懂得了爱与恨,懂得了世间百态、人情冷暖,让我浑浑噩噩的二十年第一次清醒过来,既疼痛又愉悦。这样的改变将我魂魄的一部分烙印在了这个城市,让我每次归来,都像寻到了心里残缺的那一部分,填补好我因离开后的工作生活所磨损掉的柔软,能让我的双眼重新湿润,让我能再去爱和勇敢。
所以,即便此后无法长久与这城市相见,我的魂魄也永远与之相依。 -
又开始保存一些短信。
火辣辣的甜言蜜语,带着久违的真诚和炽热,扑面而来,几乎要将我淹没。
以及不可思议的默契,太多太多堆积起来,让我几乎快要即刻投降。我得花比思念更费劲的工夫才能把薄弱的意志抵挡回去。
这是爱情。我在少不经事时曾偶然遇到,牵绊沉沦。多年后再相逢,它依然如此美丽,却更成熟,更温存。这样的感觉让我惶恐不安。
我已经习惯于黑暗中慢慢摸索着前进。蓦然有人点亮一百二十万瓦的灯,刹时眼前一片雪亮,双目将盲。
不得不紧紧闭目习惯满眼的血红。
这种刺激有如大剂量的毒品,让人又痛苦又兴奋,不知进退。
不甘愿把心交出去。就好像由着别人掌控了自己的生死,怕一个眼神就能更改喜怒哀乐。
怕爱得太深。
也怕爱不上。所有炽热的爱情最终也要归于平淡。
所有的风筝棉花糖巧克力戒指都会化成没洗完的碗碟搁在茶几上的腿争斗的话语面无表情的一日一日。
不怕爱得太深,也不怕爱不上,怕爱情被岁月变成可有可无的装饰品,变成小丑的面具,终有天被挂在墙上用似笑非笑的表情嘲笑那年两个人的疯狂。
怕所有做过的事情变得毫无意义,甚至在多年后被翻出来成为吵架的资本。
怕这个男人在多年后找到另一个红颜知己,对她说一模一样的甜言蜜语。
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些无端的担忧而失却拥有的勇气。
连尝试都未曾,是何等悲哀。我要一个在乎我的人。
在现实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能再次奋不顾身。 -
每次打开bus时似乎都是这个时候:“鸡栖于埘,日沉坡”。
这种黄昏的时候,总觉得应当写一点儿什么。有一些东西憋闷在心里,可是竟已习惯不言不语。即使有人询问也是一样。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那些最尖锐的部分,才会刺出些血来。生漆木梳。
它被我妈随意放到我手旁的抽屉里,我一拉开就能看到。那时我总会微微愣一秒。它被好好收拾在盒子里,但是我依然记得它整个样子,深红的鱼形,弧线优美,光滑细致。
我记得我收到它的时候还在对寄给我的人发火。但是其实心里很喜欢,甚至舍不得用。
现在却没法再用。因为就算看到它的盒子,对我也是一种疼痛。
就像整个人一样,他站在离我很远的地方,已经挥挥手告别了,我却还无知觉。留下这把木梳,成为长久嘲笑我的证物。You&Me.
这是一个意大利的情侣银饰的牌子。准确来说,指的是一枚镂刻出两个心形,镶有锆石的戒指。那一年情人节推出的新款。
和它在一起的记忆还有味千拉面,新城市广场,牵着我的手。
记得有一句话说,谎言是听的人相信了,誓言是说的人相信了。那只手的主人说过很多誓言,都没有实现,所以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在某一次离别的时候拉起我的手在唇边吻了一下。
云淡风轻的一吻,才让我眷恋至今。不会回头,也不肯割舍。DQ.
好吃的暴风雪。我最爱杏仁,而且每次必加一份杏仁在里面。带动身边的人也这样做。
这个人不厌其烦地带我去吃,攒够了十次还换给我了一个卡宝的粉色猴子。他不厌其烦带我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说陪我去买碟子,换光驱,吃烧烤,逛动物园和美术馆。
却换做我的厌倦。从这一点来看,我不是什么好鸟。
可是我总是无力去对抗现实。对不起。陈奕迅。
爱他爱到不行。曾经有个人和我同样爱他。
我们一起在网络聊到深夜,互传好看的图片和音乐,无话不谈。他爱《最佳损友》和《1874》,我也是。
现在我们依然在网络闲聊,互传好看的图片和音乐,再也不能无话不谈。
不着痕迹地被岁月推远。
原来这才是最无奈到隐隐作痛的过程。谁都没留在原地。你走了之后,原来我也离开了。












